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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、实验校名单的通知​

2020-11-04 10:5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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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:  

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》(教电教〔2019〕819号)精神,经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遴选、推荐,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估、审议,省教育厅审核,决定授予新乡市等14个区域为“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”,授予郑州市第二中学等200所学校为 “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”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
 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直管县(市)教育局应切实承担起本地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建设与发展的任务,加大投入、加强规划、统筹、指导与监管。各实验区、校应珍惜荣誉,勇于实践、敢于创新,充分发挥实验区、校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
  为保障实验区、校建设科学、健康、专业化与可持续发展,实验区、校建设工作将引入动态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,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随机抽查并持续监管。

  联系人:马丽娟 张瑜

  电 话:0371-85515157

  邮 箱:hneduai@163.com


  附件: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、实验校名单


来源: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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